物质起火的三个条件是物质本身的可燃性,氧的供给和燃烧的起始温度。一切可燃物的温度处于着火点以下时,即使供给氧气也不会燃烧。因而控制可燃物的温度是防止起火的关键。
易燃液体:如苯、甲苯、甲醇、乙醇、石油醚、丙酮等。
燃烧爆炸性固体:钾、钠等轻金属等。
强氧化剂:硝酸铵、硝酸钾、高氯酸、过氧化钠、过氧化氢、过氧化二苯基甲酰等。
压缩及液化气体:如H2、O2、C2H2、N2、液化石油气等。
可燃气体:一些可燃气体与空气和氧气混合,在一定条件下会发生爆炸。
根据化验室着火和爆炸的起因,可采取下列方针对策预防措施。
1. 预防加热起火
① 在火焰、电加热器或其他热源附近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。
② 加热用的酒精灯、喷灯、电炉等加热器使用完毕时,应立即关闭。
③ 灼热的物品不能直接放置在实验台上,各种电加热器及其他温度较高的加热器都应放置在石棉板上。
④ 倾注或使用易燃物时,附近不得有明火。
⑤ 蒸发、蒸馏和回流易燃物时,不许用明火直接加热或用明火加热水浴,应根据沸点高低。
⑥ 在蒸发、蒸馏或加热回流易燃液体过程中,分析人员绝不能擅自离开。
⑦ 实验室内不宜存放过多的易燃品。
⑧ 不应用具磨口塞的玻璃瓶贮存爆炸性物质,以免关闭或开启玻璃塞是因摩擦引起爆炸。必须配用软木塞或橡皮塞,并保持清洁。
⑨ 不慎将易燃物倾倒在实验台或地板上时,必须:
迅速断开附近的电炉、喷灯等加热源;
室内立即通风换气;
所有操作应按操作规章进行。反应太猛烈时,一定要采取适当措施以减缓反应速度;
不能将仪器装错,使加热过程中形成密闭系统;
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的实验一定要小心谨慎,严加管理、严格遵守操作规章,绝对不允许不了解实验的人员进行操作,并严禁一人单独在实验室工作。